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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爲我真的很喜歡他,所以六年前我無意間的都在用痞客邦記錄我和他的認識的過程。

我點開看了看,許多都被我儅隱藏文給藏起來了,有2015年也有2016年,這段期間應該是懵懂無知的喜歡。

我總是寫夢文,比如小故事,小説,都在闡述要是我和他在一起了的話,我們會發生什麽事。

我們距離太遠啦,年僅12嵗的我怎麽可能覺得會在一起呢,我們應該都是互相放棄了,但還是默默地喜歡吧。

後來以爲自己放下了,開始一段新關係,我才發現,就算我融入了另一端感情裏,我心裏想著的還是他,是我對那任的不負責任嗎,準確來説是的,那可能真的很惡心吧。

這也證明了這五六年,我真正愛的人一直都是他吧。

12嵗那年還和當時的好姐妹説著,以後有錢了我就會買機票去找他,就算到最後我們都沒在一起。

那時候的想法很單純吧,縂想著能見一面就好了,是不是見一面了我就會放下了,掙扎的人是不是只有我。

他沒告訴我他也喜歡我,都是共同朋友告知我說,他其實也喜歡我,只是我一直都儅玩笑。

不過經歷了許多波折,17嵗那年我們都坦誠了對彼此的喜歡,還不算太晚,我們只是當時遇見的時間不準確,現在正好。

我和我非常喜歡的人在一起啦,我們也見過面了,在我的城市和他的城市,一切都和我12嵗時的夢文寫的一模一樣,每個情節,我們去跨年,牽手,擁抱...這些都再也不是夢文了。

見過面了之後,我才知道,我最放不下的還是他。是我自己在騙自己,我多不希望他和別人幸福啊,我多不希望他和別人結婚啊,多不希望他和別人一起經歷過這些事情。

我也希望他可以像我愛他一樣那麽愛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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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琳达Le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