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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三年,八月二十一號/ 記錄我第一次到外面打工。

那是我出去打的第一份工,我少了很多時間可以和他説話,聊天,尤其是我們現在異地戀。

其實蠻累的,每天都要提早一小時多就出發,每天蠻筋疲力盡。第一次接觸了做飯糰,和做三明治的工作。

每每打開手機都在等在另一邊的他起床給我發消息,他醒來的時間已是下午兩三點了,就是我工作已過半的時間。

回到傢也已經晚上八點多了,一天也沒和他多説幾句話,其實本來早該習慣了,只是覺得我們好像距離越來越遠了。

他沒有去找工作,我也沒和他提起,不知道那樣是不是會給他壓力,所以就沒說也沒問。

我並不知道,我有沒有在他以後的規劃裏面,也不知道他以後的規劃是什麽,我不敢賭什麽,已經七年了。

在一起的兩年我總在想,我知道沒有安心感,但是喜歡不就完了嗎,但是現在真的是這樣嗎。

如果可以重來,我想替他做出那個決定,就是不再喜歡我,不再考慮那麽多,不再重新追求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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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琳达Le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